根据《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校发[2018]611号)的有关精神和《关于2021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现将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请与九州平台(中国)教学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 李沐曦 许童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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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与人才办公室
2022年8月1日